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公司法》)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。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,提高辖区水暖卫浴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,规范企业诚信行为,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,近日,开平市人民法院水口法庭邀请辖区镇干部以及水暖卫浴协会、商会等代表走进法庭,为其解读新《公司法》、答疑企业运营相关法律问题。
座谈会上,黄安民法官重点围绕新《公司法》十大亮点,结合审判实践,对本次修改广受关注的公司认缴出资制度、公司强制注销制度、为存量公司设置过渡期等亮点变化进行授课,现场气氛热烈。
期间,企业代表提出了“认缴出资期限过长”“天价出资”“空壳公司”等法律问题。黄安民法官对此一一作出专业解释、提出专业意见,并呼吁企业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开展生产经营。在场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受益匪浅,为日后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化、法治化提供了坚实基础。接下来,开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新《公司法》宣传力度,引导企业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。同时,严格依法审理涉企案件,保障企业合法权益,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多措并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。